52项交通记分逗硬罚 看清《扣分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10 15:27:15


  核心提示:明日起,123号令与124号令就将实施,两部令核心部分之一交通违法的处罚规则改变,是司机最关心的一个议题。

  华西都市报联合成都市交管局,梳理了两部令中涉及到记分的全部52项交通违法处罚规则,推出《扣分指南》。哪些违法要扣分?从1分到12分是咋扣的?《指南》将针对其中的闯红灯两次是否吊销驾照、元旦后记分周期如何计算、校车行驶及停靠时其他车辆通行规则等问题,进行最详尽的盘点和解读。

  

  10月9日,一限号车被电子眼抓拍

  【扣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扣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