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类出租车租金降1250元

发布时间:2020-09-07 05:23:15


  核心内容:东莞一类出租车承包费降低1250元/月·辆,由原最高限价7580元/月·辆降至6330元/月·辆。《关于降低我市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还特别指出,降租规定从4月1日起执行。4月已结算的出租汽车承包费,则要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清退。

  出租车司机提出减租诉求一个月后,蓝的降租。昨日,东莞市物价局正式公布了《关于降低我市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一类出租车承包费降低1250元/月·辆,由原最高限价7580元/月·辆降至6330元/月·辆。文件中还特别指出,降租规定从4月1日起执行。4月已结算的出租汽车承包费,则要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清退。

  取消了一项政府收费

  4月18日,东莞市约50名出租车司机非正常聚集至东莞交通运输局办公地点交通大厦附近,主要诉求为要求政府为每辆出租汽车每月降租2000元。当天,东莞市政府高度重视,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首次对外提出,“正在研究适当降低一类出租车承包费。”

  直到昨天,东莞市物价局正式公布了降租标准。此外,本次降租还取消了一项政府收费。根据物价部门通知,按照市政府《关于取消我市一类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4〕240号)的规定,东莞从2014年4月起,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公的承包费维持原标准

  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东莞一类出租汽车的承包费直接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一类出租汽车承包费降低1250元/月·辆,由原最高限价7580元/月·辆降低为6330元/月·辆。而实行劳动用工方式承包费标准,仍然按原标准执行。

  按照通知文件,“我市二、三类出租汽车原已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其承包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也就是,除了蓝的外的其他出租车,如“黄的”仍然需按照原有承包费标准执行。

  [各方反应]

  的哥:诉求得到政府重视“高兴!”

  昨天下午,东莞一类出租车降租的消息不胫而走,的哥们纷纷奔走相告,努力争取了近两个月终于得到这一不错的结果,的哥们感到非常欣慰。一些的哥表示,1250元的降租,对于缓解他们目前的生存状况或许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但这足以证明,他们的诉求已经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并且得到回应和支持,“这才是让我们感到高兴的。”

  “相当于保险费由公司购买”

  “租金终于降了,并且降幅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在东莞开了8年出租车的刘师傅说,从2008年的月租金8000元开始,东莞的出租车租金经历过3次变动,一次比一次降得多。第一次是在2009年年初,月租降低了100元。第二次是同年7月,又降了320元。但是,第二次降租的代价是,车辆的保险费用转为司机承担,之前都是由公司出资购买。

  “每年的保险费用约在1万多,降低的租金全年也不到4000元,总体而言我们反而多交了七八千元,明降实升。”刘师傅表示,当时由于出租车生意不错,司机们都接受了,没有人反对。这次的降租,幅度比较大,并且没有任何变相的附加条件,司机们都较为满意。“每月少交1250元,全年可少交15000元,其实,也就相当于车辆的保险费用再次由出租车公司购买。”

  建议“准入”“退出”制度更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