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严禁私家车用于汽车租赁经营
发布时间:2019-09-01 01:30:15
核心提示:。在8月13日起,要求各汽车租赁企业承接和办理租车业务时,要由承租人明确填写租车用途,向承租人提供书面告知事项,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等多个方面。
争相占领商务租车业务板块高地的BAT三巨头突遭“大棒”。北京市交通委相关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证实,该委运输管理局8月12日正式向各远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和各汽车租赁企业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对“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做出明确禁止,矛头直指易到用车等租车软件以及BAT三巨头近来争抢的商务租车业务。有分析人士指出,交管部门的一纸文件,有让表面繁荣的互联网租车市场面临“猝死”的可能。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经过核查,发现互联网租车业务中存在一些经营者主动与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租车事宜,或自行登记注册汽车租赁企业但不按规定备案,同时将各类私家车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通知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申报备案,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同时,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
通知明确表示,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者提供便利。从8月13日起,各汽车租赁企业在承接和办理租车业务时,除执行既往规定和程序外,另须严格执行多项新的规定和要求,包括由承租人明确填写租车用途、向承租人提供书面告知事项、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为其他经营业户代开发票、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多个方面。
北京交通委相关人士分析说,整体来看,通知中影响最大的规定主要包括两条:一是规定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经营者必须自行配备车辆;二是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避免与客运经营混为一谈。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措辞严厉,。无论是此前就已布局互联网租车业务的易到用车、Uber和AA租车,还是正在加速进军租车领域的快的打车、滴滴打车等打车软件,将全部收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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