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摇号新规 有驾照才能摇
发布时间:2019-08-31 21:19:15
2015年5月1日新的《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提高了摇号的门槛,要求“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方可参与摇号并限定了总价的最高价。
变化一:有驾照才能申请增量指标
《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中,原先“年满18周岁”条件,替换成了“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60多万申请者中,有50%的申请人没有驾照,这些没有驾照的申请者大多数只是为了提升亲友的中签率而加入的。设置了驾照的门槛,将有利于指标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满足购车刚需。实施后,没有驾照的申请人将被剔除出系统,未来摇号中签率将大幅提高。
变化二:明确给予四县市一定的政策倾斜
《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补充了一条“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四县市(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县市与主城区同步限牌,会导致大量新增车辆向周边城市上牌,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税收收入、汽车销量等。目前单辟号段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差异化执行调控政策。
除了拟定的8万个指标,另外再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这意味着,县市的申请人不仅每个月可以参加全市的摇号竞价,而且还可以参加单独县市的摇号竞价。
变化三:预设新能源车总量调控条款
《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增加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周期配置额度的一定比例,确定和调整新能源车的年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的适用范围”。
从治气来说,应该鼓励新能源车,但是从治堵来说,车辆增加还是会给道路带来拥堵。日后新能源车规模扩大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控制。
变化四:放宽新投资企业申请相关限制
《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中删掉了第二条“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前置条件。
原本企业申请增量指标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纳税总额,还有一个就是总投资额,这限制了一些新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新投资企业一般用车需求都比较大,不宜限制得太严格。以后企业参与摇号、竞价条件得以放宽,可自行选择适用条件申请。
变化五:竞价设置最高限价
《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增加了“每个竞价指标保留价1万元,最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解读:去年有人曾报出了超高的价格,使得平均价一下子抬升,这可以防止个人恶意报价。竞价设置最高限价,平均成交价趋于平稳。
变化六:明确“被盗抢”车车主的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立案满1年。”解读:原先的政策中,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中并没有明确“被盗抢”车辆申请人资格。修订的政策中,明确申请人如果要参与摇号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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