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全瘫获赔后依新法再获赔

发布时间:2019-08-11 20:02:15


  22年前,刘某发生一场车祸,被定为一级伤残,。而2013年刘某的判决赔偿期限到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作出肇事方赔偿10年170万元。

  22年前的一场车祸改变了刘明的一生,经过哈尔滨、湖北、北京三地近1000多天的辗转治疗,刘明最终被定为一级伤残。根据当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2013年刘明的判决赔偿期限到了,但他仍需后续的治疗费用,,要求继续赔偿。,根据2004年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刘明被判再获10年170万元的赔偿。他也成为我省首位生存时间超过20年判决赔偿期限再获赔的人身损害赔偿者。

  A、1000多天的辗转治疗

  21岁小伙被定为一级伤残

  1993年5月,某医院司机邱东驾驶该医院的救护车准备去血库取血时,将正在行走的刘明撞倒,邱东负全责。被撞后,刘明被送往邱东所属的医院抢救,同年6月初转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救治,后又转回邱东所属的医院。

  1994年3月,在家属的要求下,刘明被送往湖北医大二院治疗,在医生的建议下,刘明在同年6月又被送往北京博爱医院进行综合康复。同年10月,刘明转至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2月,再次转入北京博爱医院治疗。

  1996年2月,刘明返回哈尔滨,,刘明因外伤所致颈4椎体爆裂性骨折,颈髓损伤合并高位截瘫,伴二便失禁,中度闭合性­脑损伤,其伤残程度为一级。

  根据当时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判决邱东所属医院赔偿刘明20年的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共计72万元。

  B、得知噩耗后父亲中风

  家就靠母亲一人支撑

  回想着当时儿子早上出门的画面,刘明的母亲孙霞就泣不成声:“妈,我出门了。”“去吧,儿子,注意安全啊!”孙霞怎么也不会想到,自那天之后,儿子就要在病床上生活了,他还没结婚,她还没抱上孙子。刘明的父亲知道这件事之后,因为经受不了打击,得了中风。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都倒下了,孙霞绝望了,她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她开始找人来护理,但很多人知道她家的情况之后,都委婉地拒绝了。

  “伺候病人是最枯燥也最难熬的,所以都不愿来。”无奈的孙霞只好到农村找了两个能吃苦的妇女来当护理。可她们也没干几天就都走了,孙霞就只能继续找人。即便是多两个帮手,孙霞也有些吃不消,她每天的生活就是给丈夫和儿子翻身擦洗,喂流食,清理排泄物……就这样周而复始地度过了20个年头。

  “日子难过啊,太难,可难也得过下去啊,我不能死,死了他们爷俩可咋办……”孙霞不停地抹眼泪,她觉得老天爷对她太不公平。

  C、小伙活过了20年的赔偿年限

  家属再次起诉申请赔偿

  在母亲20年的照顾下,刘明的病情虽没有好转,全身仍然只有一个手指可以活动,但只要他活着,治疗就得继续。转眼到了2013年中旬,20年的赔偿年限已过,可家里的钱已经花光,还借了几十万的外债,孙霞再次陷入了绝望。

  孙霞从道里区法援律师张剑峰处得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看到希望的孙霞再次将邱东所属医院告上法庭。2014年12月,,,刘明正值壮年,邱东所属医院并不能提供刘明不能继续生存10年的证据,因此,,该医院需要一次性给付刘明170万元。但该医院认为,对于刘明5年后的情况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不应一次性给付十年赔偿,因此进行上诉。

  昨日,。调解,邱东所属医院虽同意赔偿的数额,但要求先支付5年的赔偿,后5年的赔偿每年定期支付。孙霞当庭表示同意,签订了调解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