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9-12-12 11:12:15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无因管理纠纷时,。那么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无因管理纠纷适用普通时效,为两年,具体起算时效有以下规则:

  (1)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2)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无因管理如何认定?

  无因管理不当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构成要件:

  (1)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也就是说,不当无因管理首先必须成立无因管理;

  (2)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无因管理的权利是什么?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