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哥哥立遗嘱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07 19:08:15


  本报烟台11月9日讯 智障的高某立下的遗嘱,他的弟弟、妹妹为了能继承房产,闹上法庭。,高某所立遗嘱有效,房产归高某的妹妹所有。

  牟平的高某智力有三级残疾,高某父母去世之后,高某便与他的弟弟居住在一起。高某虽有智障,但有一定生活能力。高某生病期间,写下一份遗嘱,称其所住房屋由妹妹继承。高某去世后,他的弟弟、妹妹因谁来继承房屋,产生了纠纷。

,高某在立遗嘱时,是在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进行的,且有亲笔签名。高某虽有智障,但他生前有生活能力,故高某所立遗嘱有效。,高某的房屋归其妹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