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谎报年龄结婚 撤销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10-28 02:46:15
【典型案例】
吴某,女,1983年5月生,2000年12月经人介绍与赵某相识,两人来往甚密。2001年6月,吴父在吴某不到法定婚龄的情况下,为其在黑市上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吴某随即与赵某登记结婚。2003年吴某生下一子,2003年8月吴某外出打工时认识刘某并产生感情。当年12月吴某在与赵某协议离婚,认为自己当时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
【专业分析】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时,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
据此,本案中吴某虽然在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但其在申请宣告与赵某的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即不能宣告该婚姻为无效婚姻。如吴某与赵某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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