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13 01:05:15
就连密度最大的钢铁在收到极大的时候会磨损变形,更何况是我们的血肉之躯呢。我们的身体在受到外力的冲击时会受到损伤,这个是必然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在医院就诊也会因为一生的误诊造成我们的人身伤害。所以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及其相关问题。
一、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
1、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2、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3、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之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以上就是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及其相关问题。与人身损害的有关赔偿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和公示总是没有错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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