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发布时间:2019-08-16 14:52:15
婚姻法: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这一规定的具体内容是:
(1)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共同地承担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在人身和财产权利方面,任何一方都不能支配或凌驾于对方,歧视或剥夺他方的权利与义务。
(2)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各自在家庭生活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不允许出现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享受不到权利的不合理现象。
理解这一法律条款,须掌握如下特点: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夫妻具体权利义务的规定,而是确定各项权利义务的基础,也可作为处理夫妻家庭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就夫妻间某个问题缺乏具体解决条款时,即可根
据夫妻地位平等的原则精神进行处理。
2?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主要含义在于强调在家庭关系中人格的独立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夫妻应当相互尊重人格,而非互相吸收人格,更不允许吸收人格而使一方丧失人格,剥夺其应有的权利。
【相关依据】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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