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国法院无权判决我国公民离婚案件的批复[1967]
发布时间:2021-01-07 12:17:15
离婚案件的批复[1967]
(颁布日期:1967年4月26日 实施日期:1967年4月26日)
批复
:
栾玉敏与李香斋离婚一案,。,。即让栾玉敏本人以个人名义,,严正声明美国政府无权处理她的婚姻问题,并将其判决书等文件一并退回去。
-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意见的通知[198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港澳离婚案件执行问题的批复[197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在台湾的离婚问题的批复[195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日本回国孤儿与在我国的配偶离婚经我国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可否制发调解书的批复[1984]
- 涉外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荷华侨离婚问题的复函[198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叶莉莉与委内瑞拉籍华人梁文锐离婚问题的批复[1985]
-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1992]
最新资讯
-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意见的通知[1984]
08-03 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
01-15 0
-
02-11 0
-
09-30 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日本回国孤儿与在我国的配偶离婚经我国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可否制发调解书的批复[1984]
08-28 2
-
涉外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荷华侨离婚问题的复函[1981]
08-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