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4条是否是恶法
发布时间:2019-08-13 02:53:15
对于结婚、离婚都是有一定的规章制度的,而婚姻法就是约束这些的法律法规。而新婚姻法24条解释出台之后,很多人会认为这并不公平。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新婚姻法24条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24条是否是恶法?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新婚姻法24条内容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新婚姻法24条是否是恶法
这一段时间,微信圈里对新婚姻法24条的争论引起了很多法律同仁的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一条恶法,一旦夫妻双方有一方存在恶意,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恶意在外举债,也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最后就会造成夫妻另外一方被动受害,承担无辜的还款责任。还有人认为,新婚姻法24条是过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不知情的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常规情况下夫妻共同认可的夫妻债务;另一种是一方恶意举债,给夫妻另一方造成债务负担,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利益;第三种是夫妻恶意串通,将债务分配给其中一方,将财产分配给另一方,从而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在债权案件中,众所周知,债权人要在判决书生效后拿到真金白银才是其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而目前执行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当事人的诚信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的当事人不是没有偿还能力,但就是不愿意还款,还处处想办法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利用家庭,婚姻关系逃避债务,挑战司法权威,由于执行不到位,使得债权人有苦难言。
笔者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主要针对的就是夫妻恶意串通,将债务分配给其中一方的情形。
另外,婚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家庭的基础,也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关系涉及到人身关系,也涉及到财产关系,可以说婚姻关系是社会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因此夫妻之间相互的约束、管理可能是最直接,最容易的事情。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它是指正常情况下,夫妻之间没有矛盾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担,这也与夫妻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在外拼事业,赚大钱,另一方在家相夫教子,那么夫妻一方赚的钱如何认定,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说,应该归一方所有,大家都会得出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看,如果夫妻一方为家庭负债,另外一方要不要承担责任呢?答案显然也是一致的。这就是夫妻共进退的本质特征,因此,如果在正常情况下,这个法条没有任何障碍。
当然笔者所说的都是正常情况下的夫妻关系,如果是夫妻分居或者夫妻感情存在矛盾的特殊情况除外。
当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也不是全部认定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形成的债务完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今社会有些婚姻关系双方在财产上是AA制,双方在财产上是相互独立的,那么婚姻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就可以免除双方的共同责任。即婚姻法也赋予夫妻一方如果举证证明所借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对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存在虚假诉讼,夫妻一方也完全可以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虚假诉讼的规定和婚姻法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最好能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避免配偶“被负债”,也是从法律方面给不知情的配偶一条活路。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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