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30 16:47:15
现在我国的孤儿很多,愿意收养孤儿的家庭也比较很多。但是收养孤儿也是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我国对于收养孤儿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北京领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北京领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八)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被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二)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三)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收养孤儿怎么办手续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孤儿办理户口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当事人如果不太了解的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或者是上网查询。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北京领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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