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死亡财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8-23 11:55:15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不幸死亡,那么他的子女要继承他的财产,那就必须进行财产公证。许多河南的朋友不知道如何去进行这个流程?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河南省死亡财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河南省死亡财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财产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累计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08%;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累计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三、财产公证要到什么部门
财产公证要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河南省死亡财产公证流程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死亡财产公证流程怎么走,我们才能有效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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