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
发布时间:2019-08-12 10:44:15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话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然是不正当的男女性行为所生的子女,但这种不正当的性行为,应由其父母或者生父负责,非婚生子女本人是无过错的,不能把父母的错误转加在他们身上。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受法律同等的保护,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为了保护非婚生子的权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非婚生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至该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旨在保护儿童的权益,决不是鼓励人们乱搞男女关系。对于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生有非婚生子女的人,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情节恶劣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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