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的行使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02 20:03:15
婚姻法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可见,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必须在法定事由消灭之前提出。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该条所规定的请求权人行使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权的一年期限应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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