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子女抚养案件增多的成因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9-08-09 06:50:15
、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呈急剧上升趋势。2008年审理该类案件9件,2009年审理34件,2010年为51件,今年1-4月份已审理了13件。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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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析产、子女抚养案件增多的原因
1、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双方当事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对不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的法律后果不甚了了。认为举办了婚礼就算是合法夫妻,等到孩子已到学龄,想报名入学时才发现必须领取结婚证;,没有结婚证根本拴不住那颗已经放飞的心。
2、寻求精神慰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人口的大面积、远距离流动,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在为生活打拼之余常感空虚、寂寞。当在他乡遇到关心、照顾自己的异性时,极有可能先把登记结婚放在旁边,以同居方式来寻求暂时的心灵寄托。
3、家庭环境相对宽松。随着新婚姻法对同居“非法”定性的取消,一些父母不再把未婚同居视为洪水猛兽,一般而言,只要子女的同居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对子女的同居行为,不少家庭均持宽容态度,这使得同居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同居析产、子女抚养案件的温床和土壤。
4、“快餐式”恋爱观走俏。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作节奏加快、生活压力加大,为了缓解生活压力,“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的“快餐式”的恋爱观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传统的恋爱观、人生观受到冲击。有些人不在留念曾经的海誓山盟,更多的向往无拘无束的未来,闪电式同居、闪电式分手现象增多。
5、作为同居关系解除的凭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同居双方发生矛盾时,,只能以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名义提起诉讼,。
二、对策建议
1、。同居析产、子女抚养案件的源头是同居,同居的根源在于“思想观念”,应通过家庭教育、、社会公德、家庭责任方面“转正”。摈弃“快餐式”恋爱观,培育交益友、慎同居的优良社会风尚。
2、加强婚姻法宣传。解决此类问题应当以预防为主,利用宣传栏、送法下乡、送法到企业、巡回审判、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例宣传依法登记结婚的好处,讲透同居的不良法律后果,引导同居者依法登记结婚。
3、、司法等多部门联手化解矛盾。对于因同居关系引起的纠纷,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主动介入,、妇联等部门联手,通过双方亲友进行协调,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将此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强化诉讼调解。、子女抚养案件,,寻找双方有威信的亲友,邀请有经验的村居干部一同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尽量促使双方摒弃前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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