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能载动婚恋几多愁

发布时间:2019-08-15 17:00:15


  “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妇没份”,这样的新闻标题好比一枚重磅炸弹,扔在人群中便炸开了锅。据本报报道,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于13日正式施行,它对夫妻间的财产问题有了许多新的界定,依据新解释,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啃老房产”归个人,这也是首次明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消息甫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此举维护了强者的利益而损害了弱者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助纣为虐,为男人出轨扫清障碍;也有人认为“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也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会从首选“富二代”变成选择情投意合的“潜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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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说人们是在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做着深刻而热情的解读,不如说是婚姻法新解释揭开了时代的伤疤,触发了人们对现实婚姻的痛感。它所引发的效应之所以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是因为它触及到当下婚姻中的诸多敏感神经,比如“房子”,比如“小三”。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它是对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但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它更像是对我国婚姻现状的另类诠释。这些年,房子、票子、车子无不深深融进了我们的生活,婚姻也不能例外。有资料显示,在近些年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房子”“外遇”“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因此,此次新解释的重点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些“死结”一一解开,规范明晰夫妻财产的归属权。也就是说,它的出发点在于,促进公正解决婚姻纠纷、更有利于合理裁决。

  但人们的争论显然超出了法律本身,围绕着新解释涉及到的种种现实问题,进而推测这样的新解释是不是对社会婚恋价值观的挽救,有乐观者认为从此可以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也有悲观者认为女性的权益将会受损害,还有人认为这将倒逼男女平等的进一步实现。但对一部法律的新解释真能带来如此巨大的波纹效应吗?它能够载动婚姻里的许多愁吗?我看未必。

  当前,人们对于房产的渴求早已深入骨髓,结婚时要求有房有车不裸婚,离婚时自然也得分割财产而不是净身出户。这是高房价时代的产物,也是人们对财富、金钱过度追求的结果。而新的婚姻法解释只是在厘清这样一个界限,婚前贷款买房归谁,父母出资买房归谁,并非是一种对财产追求和需求的遏制。虽然新司法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的,不是共有财产,但法律没有禁止对方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夫妻是可以书面约定婚后财产所有权的。也就是说,新解释的出台并不会让人放弃对房产的追求,而是在法律范围内更合理地追求,引导人们维护婚姻关系中的自我利益,从而更为关注个人的权利。从这一点来说,婚姻法新解释是在现代婚姻新形势下,倡导用理性保卫婚姻,推动婚姻走向契约化的法律文本,而非对社会婚恋价值观的强力扭转,更不是对现代婚姻危机的救赎。

  因为法律能做的也只是如此,厘清界限,明晰权利,而婚姻家庭关系,更大程度上得依靠伦理道德来调节,那隐藏在“财产分割”的礁石之下,暗涌的婚姻价值观危机,金钱财富观的扭曲,物质社会生存困境的焦虑,甚至是爱的能力、坚守道德伦理能力的日益匮乏和贫弱,都不得不让我们陷入沉重的思考中。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承诺越来越依赖于房子车子,当灰姑娘与王子的美丽童话要以王子的财富为背景衬托,当恋人还没有承诺天长地久就要先防备分手翻脸的时候,婚姻的信任基石正在经受着地动山摇,社会价值观暴晒于众,扭曲变形,盘根错节,我们犹如迷路的孩子,不知哪里是归家的路。

  只有婚姻值得信任,婚姻法解释才最靠谱。否则的话,再圆满的解释也不过是对婚姻危机的掩饰。法律从来不是“万金油”,又有什么能够载动这婚恋世界里的许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