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为何负债50万
发布时间:2021-01-24 03:48:15
刚刚过完50岁生日的曹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以前从未向谁借过钱,可是在上个月却收到了普陀法庭执行庭的传票,要求她偿还前夫张强(化名)所欠的50万元债务。已经离婚了,为什么还要替前夫还债?曹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原来,3年前曹女士的丈夫张强做生意失败,一下子亏了上百万元。张强想翻本,就向生意场上的朋友阎某借了45万元,约定一年后连本带利归还50万元。然而,一年很快过去了,张强生意再次失败,45万元血本无归。阎某催款多次无果后,终于将张强告上了法庭,。
官司是赢了,但由于张强一直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还款,阎某的那50万元迟迟要不回来。几个月后,张强与结婚20多年的妻子曹女士出现了感情裂痕,最终于去年年底离婚了。但在当时的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笔债务进行约定。
没有拿回钱,阎某终于按捺不住,。欠款及利息50万元。然而,拘留后,张强仍然无力还出欠款。无奈之下,阎某以该债务形成于张强与曹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承担为由,向本院申请追加曹女士为被执行人。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立即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会进行审查。经查明:50万元债务的确是张强在2002年从事经营活动中向阎某借的。在听证过程中,曹女士认为自己对该债务毫不知情,现自己已与张强离婚,该债务也应该属于张强的个人债务,与她无关。但由于曹女士和张强都没有办法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有过各自承担的约定且阎某知道该约定的证据,:尽管曹女士和张强离婚了,还是应按共同债务处理,所以曹女士也必须一起偿还欠款。曹女士对此不服,目前已向二中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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