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从天降 法官推定亲生父亲

发布时间:2019-08-03 19:25:15


  2000年12月,在北京做家政的朱莉菲与北京男子白若冰相识恋爱,先同居后结婚。2001年8月,朱莉菲生下一名男婴,取名小宝。孩子一天天长大,白若冰却感觉孩子长得不像自己,便产生怀疑,两人的感情也产生了裂缝。朱莉菲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信誓旦旦地保证没做对不起丈夫的事,希望丈夫不要乱猜,但仍未打消白若冰的顾虑。2005年10月,白若冰带孩子作了亲子鉴定,检验报告证明两人无血缘关系。

  白若冰十分气愤,离婚。2005年11月,调解两人离婚,小宝由朱莉菲抚养。

  那么,谁到底是小宝的爸爸?

  对于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朱莉菲有苦难言。原来,在和白若冰恋爱前,朱莉菲在江苏海门和一个叫梁克斯的男子也谈过一场恋爱。

  那是2000年10月,朱莉菲与梁克斯建立恋爱关系,未婚先同居。但到了年底,梁克斯感觉两人不合适,于是分手。接着,朱莉菲离开海门到北京打工。到北京不久,朱莉菲就遇到了白若冰。回想起往事,朱莉菲认定梁克斯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2006年8月,朱莉菲把梁克斯告上法庭,但苦于没有证据又撤回起诉。但随着小宝年龄的增长,小宝的先天性心脏病愈加严重,巨额的医疗费从何而来?收入微薄的朱莉菲再次想到了梁克斯。

  2010年,小宝已经9岁。朱莉菲带着小宝辗转到上海,找到做生意的梁克斯时。看到一个“儿子”从天而降,梁克斯一时没了主意。最终,。

  推定“他”是孩子父亲

  2010年7月,朱莉菲作为小宝的法定代理,要求判决梁克斯支付小宝生活费并承担小宝的教育费、医疗费等。

  梁克斯认为,自己根本不认识小宝,与小宝之间不存在父子关系。

,梁克斯表示与朱莉菲同居过,但分手后并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法官向梁克斯释明,朱莉菲有义务举证证明他和小宝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现有技术也可以确认双方父子血缘关系是否存在,但他应配合进行亲子鉴定,如拒不配合,将构成对原告举证的妨碍,被告将受不利推定。

  尽管法官一再释明,但梁克斯就是不同意作亲子鉴定。开庭后,梁克斯经传唤拒不到庭。

,小宝虽出生于母亲朱莉菲与前夫白若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亲子鉴定结论已认定小宝与白若冰之间无亲子关系;从小宝出生时间推算,朱莉菲受孕时间与梁克斯同居时间相吻合,小宝与梁克斯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性较大。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与梁克斯之间存在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