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8年妻子诉离婚 丈夫要求赔偿损失未获准

发布时间:2021-01-18 13:51:15


  导读: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对夫妻离婚,丈夫以妻子在分居8年后才提出离婚,使其错过再婚年龄为由,要求妻子赔偿经济损失,。近日,,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2000年4月,家住都安县地苏乡的女子王叶德丧偶后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大10岁的覃仲明认识并于结婚。婚后,夫妻之间经常发生争吵,感情不合,2001年7月,王叶德带着与前夫所生的三个孩子返回原夫家生活,至今不回覃仲明家。8年过后,,。

  在法庭上,覃仲明辩称,妻子王叶德在与他分居8年后才提出离婚,使得他错过了再婚的年龄,要求王叶德赔偿经济损失。

,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未能建立起诚挚的夫妻感情。且双方分居已达8年之久,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王叶德要求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请求,覃仲明以王叶德在分居8年后才提出离婚,使其错过再婚年龄为由,要求王叶德赔偿损失,于法无据,。

婚姻法》第32条等的规定,判决准予王叶德与覃仲明离婚,王叶德与前夫所生育的孩子由王叶德自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