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婚后不久旋即离婚 婚房分割成难题
发布时间:2021-06-01 12:05:15
新民晚报
一张产权证上写有三个人的名字,面对一纸离婚状,他们是平均享有房屋的产权,还是各自有所区别?日前,房屋产权分割案作出一审判决。
小陈夫妇婚后通过双方贷款以及男方小陈的母亲阎女士资助,购得一处价值约45万元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三人名下,其中小陈动用个人公积金约1.8万元。然而,婚后不久两人就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女方要求按照房屋目前价值约52万元,取得三分之一房屋折价款。小陈及其母阎女士则认为,购房定金、首付款和购房手续费共计15万元均由阎支付,而女方仅用公积金支付了部分贷款。他们同意返还其所支付的公积金部分。
,女方分割房屋之请求,。但法律同时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共同财产贡献大小分别作出处理。在本案中,首先考虑到男方母亲阎女士支付款项较多,故应当取得较大比例的房产份额,小两口婚后仅用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支付了产权房的小部分贷款,故在分割房产时理应少分;鉴于双方结婚时间短暂,以双方各自实际支出分割房屋更为合理。据此,.5万元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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