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9-08-04 01:37:15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是的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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