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卖房妻子收房 法院判决卖房有效
发布时间:2019-08-11 14:47:15
丈夫将房子卖了,妻子却以不知道为由,要将房屋收回,日前,。
2007年3月,林某将其夫妻共有的住房一套和门市三间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刘某给付林某房款9.9万元,随即住进了该房屋,双方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今年2月,林某妻子唐某一纸诉状将林某、,称丈夫林某隐瞒她卖房,;被告刘某立即搬出其所购房屋。
,林某夫妻对争议房屋有平等的处分权,林某与刘某自愿协商买卖房屋,且林某已交付房屋,刘某也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使用、占有了三年多时间,刘某属于善意、有偿取得,无过错。因此争议房屋的买卖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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