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适用房产分割几大疑问
发布时间:2019-08-03 11:46:15
核心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全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分割往往会生很多疑问,下面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判断经济适用房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看有无证据证明财产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时,如有约定,或者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等,就认定为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否则,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任何一方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问: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全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为购房人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依附于婚前所购房屋自然产生的,也应当归属于该房屋产权人。
问:夫妻一方在婚前购得经适房并缴纳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一方婚前购得经适房并支付首付款,离婚时房屋可以认定为归该方所有。可对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分割。
问:夫妻一方婚前取得购买经适房资格,婚后购得的经适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诉讼中,应依据婚姻法确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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