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9-11-25 06:33:15


  1、对方一旦使用暴力,可以寻求亲朋好友、邻居、居委会的帮助,同时也可以作为人证;

  2、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都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

  3、如果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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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要点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但对于询问笔录,,、收集。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