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包二奶借钱2.5万元 妻子不知情不连带还款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4 22:06:15


秦先生明知张某借钱的用途是包二奶,且在张某妻子曾告诫他不要再借钱给自己老公的情况下,仍将2.5万元奉上。由于张某不愿归还借款,秦先生将张某夫妻双双告上法庭,要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日前,,作出张某1人归还秦先生借款2.5万元及其利息的一审判决。

在上海南郊某菜市场做保安的张某与菜场内做小生意的秦先生混得特熟。早年,张某曾开口向秦先生借钱是有借人还,其诚信程度被秦先生认可。但是,秦先生却忽视了张某妻子还钱时的的一个细节。张妻说,你以后再也不要借钱给我老公了,他有了钱尽做些不二不三的事情。当时,秦先生也不在意。2007年9月的一天,张某果然又来借钱了,借钱理由相当“直率”:“我在外头包了一个小老婆,现在急需钱。”此时的秦先生早已将张妻的忠告忘得一干两净,直说愿意“帮忙”。原因是不但因为双方已是朋友,再是做生意的也怕得罪保安。于是,秦先生依着张某的意思,将2.5万元借给了张某。可是,这次借出的却是有去无还,一转眼近两年过去。经多次催讨,张某也无一点还钱的意思。于是,秦先生将张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归还借款2.5万元及其利息。

张某不同意诉请,说当初只借了1.2万元。张妻辩称,当年还款时告诉过秦先生,再也不要再将钱借给我老公了,他借了钱用在不正当的事情上。秦先生当时也表示同意。但是,秦先生还是将钱借给了我老公。再说,这一次借钱自己并不知道,。

在法庭审理中,秦先生认可张妻在还钱时说过不要再错钱给我老公的事实。

,虽然张某提出其实际借款为1.2万元,但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难采信。现双方均认同张妻已在此笔债务发生前告知秦先生不应再借钱给张某,同时秦先生明知张某借款目的为不正当支出,而仍坚持将钱款借与他,故秦先生要求张妻承担归还义务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