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22 02:20:15


  核心内容:同居财产如何处理?时下的年轻男女,越来越多的喜欢同居,因此,也产生不少因财产而发生的纠纷。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同居财产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对同居一词的文字性表述,散见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及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已不再受理。目前处理同居财产纠纷可以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仅限于该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一)同居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二)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二、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