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5 17:41:15


  两个人在一起并决定结婚,应该是要幸福生活的。而有的家庭却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了家暴的现象。不仅对施暴者造成了身心伤害,整个家也会破裂。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什么是家暴行为?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怎么赔偿?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家暴行为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的规定“家暴”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来说,婚姻法所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应当只能是配偶,其侵害的对象应是配偶一方或其子女,而不应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其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

  当然,并非是一切家暴行为都能提起损害赔偿的,只有那些施暴行为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时,过错方才应承担起赔偿责任。那么“一定的伤害后果”其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伤害后果的标准应当以两方面的损害事实作为参考指数即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事实,而这种损害事实的标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二、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怎么赔偿

  实施家暴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

  其中,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而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

  三、家暴离婚如何获得赔偿

  (一)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获得家暴离婚赔偿的,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综上所述,遭遇丈夫家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具体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