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23 08:33:15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六、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七、协议离婚所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显失公平不能成为推翻财产分割协议的理由。

  八、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