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发布时间:2019-08-26 16:02:15
核心内容:在夫妻关系中,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呢?下面请看由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十个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问答。
一、哪些属于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答:(一)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由人举证证明。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由夫妻一方举证证明。
(三)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擅自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四)婚前一方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答:。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否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答: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以下两种情形下应按个人债务处理:
(一)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二)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债务?
答: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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