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9-08-19 20:06:15


  我们知道在我国婚姻是自由的,但是结婚需要满足法律的一定要求,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比如,结婚对象一方患有某些疾病,就可以被认为婚姻无效,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婚姻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婚姻有效。因为婚后一方完全有能力自理,况且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婚姻法也未明确规定精神病人不准予结婚。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法规

  我国《婚姻法》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以上为法定无效婚姻。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分裂症,在婚姻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

  通过学习了的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都知道了,遗传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判断婚姻无效?这种问题可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的,如果婚姻后一方具有完全自理能力,并且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那么应该准予结婚,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