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03 00:07:15


  如果因为自己的人格遭到侵害或者被侵权后导致精神痛苦,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那么,精神损失赔偿举证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具体哪种情形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下面请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规定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四)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五)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 内容可知,精神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起诉方来进行,如果自己不懂得如何收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证据的,建议上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