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 法院判婚姻关系无效

发布时间:2019-08-23 17:26:15


  提要: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孟女士的婚姻因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40岁的孟女士与丈夫结婚12年。去年,她的丈夫韩某却以他俩属于表兄妹结婚为由,。

  1990年,孟女士与韩某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3年恋爱,1993年1月间,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后,生育了两个孩子。1996年3月,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

  去年12月10日,,说他与孟女士系姨表兄妹关系,。因为根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其间,,韩某的母亲与孟女士的母亲为同胞姐妹关系,所以他们两人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今年2月底,。

  律师点评: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孟女士的婚姻因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自古以来,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比较长的时间里,表兄妹结婚是常有的婚姻习俗,认为表兄妹结婚是亲上加亲。从1980年的《婚姻法》开始,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目的是要提高我国人口的素质。因此,为了子女的健康,公民要遵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