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赔偿 再次要求不支持

发布时间:2021-01-08 17:54:15



离婚时放弃对方给予赔偿的要求,离婚后起诉要求赔偿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日前,。
  郑先生与杨女士原来是夫妻,2004年10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于当日经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2001年至2004年,男方曾用粗木棍两次打女方头部,之后女方经常疼痛难忍、恶心,另男方曾经把女方鼻梁骨打折,经协商男方承认,并同意补偿女方3万元。但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女方不过深追究。在双方离婚过程中,郑先生并未给付杨女士补偿款。现杨女士起诉要求郑先生按协议的约定给付补偿款。郑先生则认为,杨女士在离婚时已放弃索要该补偿款,所以不同意杨女士的诉讼请求。

,郑先生与杨女士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杨女士放弃向郑先生索要补偿款的权利,属于杨女士对享有权利的处分,该处分作出后,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反悔或撤销。。(编辑:刘艺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