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所生子女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31 10:23:15
未婚同居所生子女
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本报讯近日,。
2007年,刘某与来北京打工的王某相识,经过半年左右的交往,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未领取结婚证即同居。
2008年7月,刘某生下一名女婴,二人感情逐渐冷淡。刘某以监护人,要求王某负担女儿的抚育费。
,王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
双方所生女儿为非婚生女,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生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刘某要求王某给付女儿抚育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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