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1-02-28 01:41:15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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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军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

  2、双方都是军人的,。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

,,。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