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4 13:05:15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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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离婚案件大多呈现以下特点:
1、
简易程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基本法律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体现简洁和效率。,或应诉,而没有先给应诉通知书或传票,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因为原告起诉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2、
,但是,如果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期,,给予被告15天的答辩期。因此,现在有些人认为,虽然是简易程序,就不用给当事人答辩期的说法是错误的,这一点,。
3、
如果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如果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10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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