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离家不归 夫难忍诉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06 19:13:15
家是港湾,情是纽带,共同维系着婚姻的存在,然而,当家难圆、情不再时,婚姻犹如一个支离破碎的空壳,对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孙某来说,弃之意味着开始新生活。
1993年4月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相识,1994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男一女,生活幸福美满。当打工大潮冲击扶沟县时,原、被告为创造未来美好生活,双双外出打工。由于打工地点不回,见面不易,缺乏沟通,情不暖心,双方关系开始恶化。久而久之,被告李某难以忍受在外孤苦无依的孤独和寂寞,感情发生偏离。2008年原、被告协商离婚,因手续不全未办成。2009年被告李某不告而别独自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原告孙某忍受内心悲痛,想用无言的等待换来妻子的回心转意,怎料妻子情劫深陷,不愿自拔。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扶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子女、财产二人没有分歧,遂判决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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