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和特征

发布时间:2019-08-30 21:15:15


  核心内容: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主要去传统习俗的影响;婚姻登记不方便......事实婚姻的特征有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下面婚姻法频道为您详细介绍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和特征。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

  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

  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

  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

  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