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不全支持
发布时间:2021-02-28 12:05:15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1
丈夫被疑有外遇起诉离婚被驳回
2001年,李华与刘青在福建打工时相识后,双方开始恋爱。2003年12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并生育了2个男孩。婚后,丈夫李华长年在外打工,每当逢年过节李华会与刘青团聚。
2008年3月以来,李华与一女同事关系密切,一些关于李华的风言风语传到刘青耳中。刘青遂起疑心,认为李华有了外遇,并开始着手搜集李华有外遇的证据,不料被李华发现,双方为此发生矛盾。2009年4月,李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刘青则坚持不同意离婚。
,李华与刘青系自由恋爱结婚,双方的婚姻基础较好,婚后感情尚好,虽然在生活中有一些误解,只要双方相互理解、积极沟通,相信能够恢复和好。2009年5月11日,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驳回了李华的离婚诉讼请求。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证明破裂则必须搜集有力的证据,同时注意证据搜集合法,尽量不要雇佣社会上一些中介公司进行取证。如果一方想以对方有外遇为理由请求离婚,搜集证据时就必须搜集两方面的证据:一是男方有外遇的证据;二是男方有外遇、且经教育拒不悔改。
案例2
1999年,丰城市民李小同与涂芳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孩。之后,夫妻同在珠海一家公司务工。
2003年,李小同与涂芳发生争执,涂芳辞职返乡,不久又返回原单位上班。此后,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在此期间,李小同行为出轨,出现外遇,夫妻关系更加紧张。2009年年初,涂芳只身到北京打工。2009年5月11日,,要求与涂芳离婚。审理中,涂芳表示已谅解李小同的过错,坚决不同意离婚。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并自愿登记结婚,属自主婚姻,其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尚好,只是近年来双方性格不合,偶发矛盾,加之李小同放松了婚姻道德方面的自我约束,生活作风不检点,以致夫妻关系出现隔阂,这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恢复和好的可能,故对李小同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7月14日,。
【律师点评】在本案中,男方出轨属道德行为,不属于法律范畴,而且女方已原谅男方。只有在与人通奸,并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时,法律才能进行调整。
(两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综合分析
律师认为,:,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二是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因夫妻一方有外遇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出轨,,。近日,,不少当事人由于对离婚标准存在思想误区,这不仅使自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易使夫妻之间的感情陷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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