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致夫被挑脚筋 法理不容第三者受刑
发布时间:2019-08-14 08:26:15
一女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向情人提出分手后,情人一怒之下雇凶挑断其丈夫脚筋,9月15日,被告人李伟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宣判。,其他四被告慕晓、苏东、杜利、李明也分别被判刑10年、5年、4年、3年六个月。
2008年夏天开始,被告人李伟与受害人边辉之妻刘佳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到2009年12月底,刘佳拒绝与李伟来往,李伟因此怀恨在心,于是雇用慕晓、苏东、杜利、李明等人,挑断受害人边辉的脚筋,致边辉重伤。
,被告人李伟为泄私愤,雇用慕晓、苏东、杜利、李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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