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0-02-16 18:14:15


  核心内容:探视权有哪些内容?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探视权包括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中止等内容。对于探视权的刑事时间和方式,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探视权的内容。

  探视权的内容:

  1、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2、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视子女。

  探视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是为了让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尽量弥补因为父母离婚而缺失的“父爱”或者“母爱”。

  3、探视权的中止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