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扶养权
发布时间:2020-07-31 23:55:15
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扶养权
你好,我同老公结婚两年多,生有一子已经二岁,我老公是做空调安装工程和装修的小包公头,但他的经济也不稳定,我们的共同财产少之又少,而且我老公还向我父亲借款30万元,至今未还,我生完孩子一直在家照顾小孩子,原来在证券公司上班,我父亲母亲都是知识分子,而且都有稳定工作,孩子基本都是我父母在帮我带,我现在自己在家炒股票也有一定收入,我大专学历,我老公初中没有毕业,最近半年发现他屡次有出轨,而且不思悔改,想和他离婚,请问如何离婚对我最有利,而且我如何争到孩子扶养权
中顾网律师解答:
最好先协商解决,在是否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配上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只能起诉离婚。孩子2岁以下基本上会判给女方,10岁以上会征求孩子的意见,2-10岁之间的,需要看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女孩子一般也会判给女方,经济条件是一个重要因素。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但是,问题是对方可能会转移财产和虚设共同债务。收集对方存在婚姻过错的证据(如:家庭暴力、婚外情、赌博等),争取能一次判决离婚。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相关子女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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