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 节育或不孕不育一方占优

发布时间:2020-04-01 06:10:15


  男女双方离婚时都想争得孩子的抚养权,闹到法庭各执己见。考虑女方生育后做了绝育手术已丧失再次生育能力,。男方不服此判决结果提起上诉,9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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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原告男方起诉称,其与被告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原、被告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同意离婚,但在法庭上指出其在生育后做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希望孩子能与其一同生活。原告对此予以拒绝。

 

  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归谁抚养问题上意见不一,。因此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归被告即女方抚养。原告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

  专家点评

  关于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应本着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原则去考虑双方的特殊情况。:“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鉴于被告的这一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