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探视问题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02 04:25:15


  夫妻离婚时,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离婚孩子抚养权探视问题怎么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探视问题怎么处理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视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商量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协商未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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