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问题大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30 20:08:15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容易发生争议。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抚养权的确定问题、抚养费的标准问题、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问题等。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孩子十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孩子十周岁以上的,,但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

  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的支付可以父母双方协商解决,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6、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