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0 14:20:15
抚养费问题是当事人双方离婚后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因而这涉及到孩子是否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之下健康的成长。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起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费标准有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在生活中解决相应的法律问题,以供参考。
一、根据收入状况划分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子女抚养费的给予标准,首先夫妻双方要参照我国法律法规予以的规定来策划,例如月总收入的20%-30%以及子女的自身体质情况等等,这些方面则都是要与子女抚养费的合理补取情况来给予的。
二、起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则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应缴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部分,再加收0、5%。
三、子女抚养费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这些请求权主要包括:因合同所产生的请求权、因无因管理而产生的请求权、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损失赔偿请求权等。但是,基于对某些特殊关系的保护,下列债权性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1)基于储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2)合伙财产及收益的分配请求权;(3)未成年人的抚养费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请求权这些请求权因涉及未成年人及无劳动能力人的生计问题,而这种费用的请求往往涉及父母子女等特殊的亲属关系,有时并不像对一般债务人那样索要,而一旦经过诉讼时效,就会影响其生计。因此,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是,如果子女已经被父母一方抚养成人,则不能再向另一方追索以前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起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费标准”的法律内容,我国关于诉讼费用的标准出台了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关于起诉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费在上述已经有了相应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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