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子女受阻能变更抚养权吗 ?
发布时间:2019-08-21 19:57:15
网的律师:
问:一年前,离婚,当时约定5岁的儿子由王某抚养,每周日我将儿子接来跟我生活一天。后来我每次去接孩子时王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让我与孩子见面。一年来,我时时被见不到孩子的痛苦折磨着。现在我想将孩子要回来由我直接抚养,请问我的要求能实现吗?
王小姐
网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让你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执行。你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王某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了你的探望权,其行为严重违法,也严重危害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上述规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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