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应当自觉赡养扶助

发布时间:2019-08-23 07:10:15


  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但秀洲区油车港镇的梁家三兄妹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在他们年幼最需要妈妈时,妈妈竟然狠心抛下他们改嫁了!而让三兄妹想不到的是,50多年过去了,如今年迈的母亲突然出现,并且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不久前,民事起诉状,目的是要自己的3个儿女承担赡养义务。

  这位老太太姓杨,自称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但目前她却只能寄居在弟弟家中,因为3个儿女既不让她搬去住也不付赡养费。杨老太要求,;3个儿女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250元;今后的医疗费由3个儿女分担。

  为何杨老太的儿女不愿意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呢?原来,还有一段辛酸的往事。

  54年前,杨老太还是二十来岁的姑娘,嫁给了油车港镇一个姓梁的小伙子,还生了3个儿女。3个孩子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乐,却也使这个原本就在贫困边缘徘徊的家庭更加窘困。由于丈夫有轻微的精神病,无法劳动,杨老太便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

  转眼到了1975年,生活依然贫困,更令杨老太揪心的是丈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时不时还要殴打她,忍无可忍之下,杨老太决定离开这个家,这一年,儿子小梁18岁,女儿小英14岁、小珍12岁。之后,杨老太也回来过,但与丈夫办了离婚手续后又走了。

  家庭极度贫困,但生活还得继续。靠着自身努力,梁家三兄妹陆续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1999年,他们的父亲去世了。而对于母亲,他们的记忆越来越淡。

  再说杨老太,她后来嫁的丈夫在2007年去世了,由于年事已高,她决定回到嘉兴寻找自己的儿女。

  杨老太的突然到来,给儿女的小家庭都带来了不小的波动,她只能先住到弟弟家里,这一住又是4年。其间,杨老太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但子女们一直都没有承担赡养义务。

  由于种种原因,杨老太在弟弟家也住不下去了,最终,家庭矛盾闹上了法庭。

  “尽管杨老太在3个儿女年幼时离家改嫁,但3个儿女不能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现在杨老太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无自有或承租房屋,3个儿女理应团结互助,妥善安排好母亲的住房,共同照顾好母亲的晚年生活,在物质上提供保障,在精神上给予安慰,承担起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官如是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3个子女自判决生效之月起每人每月给杨老太生活费150元;杨老太产生的医疗费由3个子女各承担三分之一;儿子小梁腾出房屋一间给杨老太居住。